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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网南昌11月14日电 近来,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受理一同不合法打猎的案子,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履行。并处罚金1000元。
本年5月至8月间,龚某在南昌县向塘镇黄田村的一处水稻田内搞青蛙饲养,从湖南益阳区域青蛙饲养基地人处得知,会有很多小鸟吃蛰伏今后出来的青蛙,为维护青蛙免遭鸟类吞食,龚某运用尼龙网在饲养区上架设成防护网。在此过程中,由于网格距离的设置,使得当地常见的鸟类“八哥”会被防护网捕获而无法逃脱,终究在防护网上逝世。案发时民警在现场抄获37只鸟,其间活体八哥鸟1只、逝世八哥鸟36只,经鉴定为国家三有维护动物。
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以为:尽管龚某片面是为维护饲养的青蛙,但后来其发现该网会捕获八哥,且存在八哥无法逃脱导致逝世的状况,在发现该状况后,龚某并没有采纳必定的办法放飞或施救八哥,而是任其逝世。且南昌县全境归于禁猎区,在每年4月至11月为非重点维护的鸟类、兽类野生动物的禁猎期。因而,以涉嫌不合法打猎罪对其提起公诉。